| 各有关单位、部门及利害关系人: |
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领导小组对近期申报的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察,并对项目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认为以下项目基本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为保障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权利,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现将2010年第一批次拟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公示,希望利害关系人、各有关单位、部门及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各相关部门将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时间:2010年2月25日至2010年3月3日,请将书面意见邮寄、传真或直接送达至市规划局,联系人:鲁绍强 刘敏;联系电话:6280004;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大厦2楼,市规划局用地科;传真:6293416;邮编:163316。
大庆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领导小组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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